关于做好返岗人员信息登记的通知

各单位

根据省防疫指挥部下发的《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》中相关要求,为有效防范疫情在我公司发生、扩散,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经集团防疫指挥部研究决定,现就返岗人员信息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建立台账

1、要求所有返岗人员(以集团标准化小组排序分组)如实填写本人返岗前14天内行动轨迹(地点具体到门牌号,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)、户籍所在地、现住址、身体状况是否良好、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、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、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,并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后(模板详见附件),报本单位标办,由各单位标办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检查,并按照“一人一档”的要求整理归档。

2、员工返岗后14日内,要每天向本单位标办上报两次体温测量结果,由各单位标办统计汇总后于每天20点前报集团标办备案。

二、分类返岗

1、目前仍在湖北省或广州、深圳、信阳、温州、长沙、南昌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,暂不返岗。

2、有上述疫情较重地区旅居、接触史或曾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员工,必须居家医学观察不低于14天后,持身体

健康证明,经所在单位一把手签字同意,并报集团标办备案后,方可返岗。

3、对于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的员工,原则上一律在家隔离,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到公司上班的,除需出具身体健康证明外,还需要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一把手、安环保卫部、集团标办三级审批后,方可返岗。

4、其他返岗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期通知《关于规范县外人员返回龙成集团上班问题的通知》要求执行。

三、已返岗人员,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在2月2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,并对已返岗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跟踪(不低于14天)。

 

附件: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

         

返岗人员信息登记表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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