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钢事业部开展“人、社、资”问题大排查

 2020年7月21日,根据集团人力委开展“人社资”管理乱象大排查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,特钢事业部经过公示征求意见后,下发了宛钢字(2020)83号文件《特钢事业部“人、社、资”问题排查方案》,对公司全员在“人、社、资”上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。

特钢事业部总经理许少普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工作,在7月9日参加集团三大载体会议后,于7月15日组织全体车间科室一把手及以上干部,传达了三大载体会议关于“人、社、资”排查的具体要求,同时安排综合监察部结合实际,制订本公司的排查方案。

许少普指出,要从三个重点抓好本次排查工作:

一是要求本次排查,必须全面、深入,横向到边,竖向到底,全员均在排查之列。

二是坚持“自查从宽、他查从严、尽职免责、失职重罚”的原则,执行相关责任追究,如本人存在“冒名顶替”现象,本人不说出而被他人举报或查证属实的,对本人辞退处理;如本单位管辖范围存在“冒名顶替”现象,本单位未查出而被其他单位举报发现属实的,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。

三是坚持严防“假虚浮”的原则。本次自查前,所有车间、科长先签订《承诺书》,严禁上报信息造假或排查虚浮。若发现本次人事排查不严、不细、漏报或隐瞒不报等假虚浮行为,视情况对责任人、责任干部予以降档、降级直至岗位调整处理,并纳入员工干部履职档案。

为此,特钢事业部成立“人、社、资”排查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总经理许少普担任,副组长由周江勋担任,具体成员为:各厂、部门一把手、各厂部门专兼职标办主任、综合监察部人事科长。

下设3个排查小组:一是人事排查小组,由各人事员、抽调人员组成;二是薪资排查小组,由各造资员、抽调人员组成;三是社保排查小组,由社保管理员、抽调人员组成。

抽查时间段为2017年-2019年。

排查内容包括六个方面:

一是属于龙成正式员工,但一些人员长期请假不上班,自己在家干别的营生(从事第二职业),自己生意不好或者公司查的紧时,赶紧来上班。

二是长期请假不来上班,但凭着一些关系,部门或公司干部授意给其正常造发工资(公司《请销假管理规定》中规定的婚丧嫁娶及生小孩、工伤等不在之列)。

三是属于龙成正式员工,却将自己岗位名额转给或卖给别人来顶替上班。

四是一些人员在工资表中造资,但这些人员在本科室或车间就没见过或听说过。

五是未履行请假手续或不合规的,长期不来上班未停社保,但部门领导及公司领导对此置之不理,放任不管。

六是其他涉及人事、薪资、违规违纪的行为和现象。

严格排查流程,广泛宣传并签订《承诺书》—各车间科室逐人自查—排查小组逐人复查—汇总排查问题—上报集团人力委。

具体排查办法主要为:

一是人事信息的排查,排查小组深入各车间,在3个大班内,将本车间人员信息逐人面对面核对完毕,超过3个大班内,则由各责任人在3天内主动联系排查小组予以核实,预期未核实者,处罚责任人200元,以逐车间、逐人排查实现人、证(身份证)合一,且身份证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在线身份识别仪检测。

二是人员招录排查,对特钢事业部自主招录的人员(含临时工)进行排查。

三是社保排查,对照2017年-2019年每月社保名单,与人事信息表、工资表进行核对。

四是薪资排查,将2017年-2019年每月工资表,与人事信息表、社保扣费表进行核对。

对于排查出的问题,无论问题大小,全部如实记录,将作为日后追责的依据。原则上对本人、本单位自查出的问题,可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;非本人(单位)自查而被上级或他人检举的严重问题(如冒名顶替等严重违规事项),无论违规者本人现在工作有多优秀、其岗位有多重要,均视为对公司隐瞒和做假,将对责任人作辞退处理。其它问题视情况对责任人作100-500元处罚。

为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,使得人社资相关问题充分暴露,综合监察部设定专门举报电话15103775446、17698879987、18695968636,举报人也可到综合监察部人事科直接反映问题。综合监察部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保密,同时设立举报奖,对公司未掌握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,对举报人奖励500-1000元;对于已经掌握的线索,若举报人还能提供额外信息的,奖励举报人200元。

经过宣传动员,当前已有部分单位积极行动起来,开始向广大员工宣传,并对“人、社、资”问题进行排查、登记、整改和建章立制,确保堵塞管理漏洞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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