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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党委启动“模范党员”评选活动
时间:2012-06-06   来源: 龙成集团

    为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树立模范榜样,营造学习模范、争做模范、赶超模范的良好氛围,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,根据《龙成集团党委2012年工作指导意见》(豫龙党[2012]05号)安排,集团党委决定在 “七一”前夕开展“模范党员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    “模范党员”是以党员为主体,在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建设中,创造一流工作业绩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、得到员工普遍认可、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荣誉。
此次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龙成集团的中共正式党员,向生产一线倾斜,向基层党员倾斜。
    此次评选标准:一是忠诚廉洁。充分认同龙成文化,忠诚龙成的事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党性强、作风正,廉洁奉公,坚持原则,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二是爱岗敬业。恪尽职守,团结协作,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,密切联系员工,积极为员工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;注意学习,认真学习,善于学习,刻苦钻研业务技术,积极参加培训学习,努力提高自身素质。三是绩效突出。立足本职岗位,在重大项目中(生产、销售、研发、技术、建设等领域)克难奋进、开拓创新,发挥重要作用,做出突出贡献;在平凡工作中勤奋敬业、持之以恒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取得一流业绩。四是员工信服。有较高的业务水平、工作技能,对其他岗位和周围员工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;能够带头确立以民主、透明、公平、正义为核心价值的职业道德观,没有不正之风的反映;得到员工的拥护,在员工中威信较高(员工支持率不低于70%,以科室、车间为单位)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评选资格:发生违法、腐败案件者;发生重大安全、质量、设备事故者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;不按时缴纳党费者;曾被评为“庸人”、“闲人”、“异人”和“恶单位”的负责人者。
    集团拟评选表彰“模范党员”30名,汉冶公司党总支、各支部分配名额如下:汉冶公司党总支12名、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5名(含各委、办、处和置业公司、许昌矿业公司)、销售公司党支部5名、特材公司党支部3名、冶材公司党支部2名、重型钢构公司党支部2名、恐龙园景区党支部和龙潭沟景区党支部1名。
     此次活动程序分为组织推、听取意见、严格审定、提前公示、材料报送、审核确定、确定表彰、动态管理等八个程序。集团党委将给“模范党员”颁发奖杯、进行物质奖励,并举行“模范党员”事迹报告会。“模范党员”荣誉有效期两年,对“模范党员”实行挂牌亮岗,接受员工监督。集团党委对“模范党员”实行动态管理,对两年期间有“取消评选资格”中任一项的,一律撤销“模范党员”称号。
    集团党委要求,汉冶党总支、各支部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,广泛听取意见,评选出各个层次具有示范表率作用和良好员工基础的党员,确保“模范党员”的先进性、示范性和代表性;要以评选“模范党员”为契机,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,及时总结宣传“模范党员”的先进事迹,进一步营造人人争做模范的氛围,扩大活动参与面,展示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;要把“模范党员”的选树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,通过“模范党员”的选树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、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,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先锋旗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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